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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工程造价管理与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培训班的
发布日期:2023-10-08阅读次数:143

各有关单位,各调解员:

为贯彻落实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工程造价改革和推进工程造价市场化工作,提高工程造价纠纷调解的质量和效率,提升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决定于11月中旬在厦门联合举办一期“工程造价管理与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建设工程造价改革管理工作情况介绍;

(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三)建设工程造价数字化改革介绍;

(四)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调解的实践与展望;

(五)从调解员角度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六)调解沟通交流的技巧与情绪处理;

(七)工程造价专家证人(辅助人)办案经验分享;

(八)诉讼、仲裁与调解机制的对接和衔接;

(九)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问题解析。

二、培训对象

各级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工作人员、参与工程造价纠纷调解的调解员、注册造价工程师、行业协会以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相关人员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23年11月15日—19日(15日全天报到)厦门

四、其他事项

(一)欢迎有志从事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工作的调解员及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培训。此前未参加过培训的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调解员参加此次培训的情况,将作为考核依据。

(二)培训结束后可申请领取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继续教育结业证书或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结业证书。一、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参训后凭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结业证书可计入继续教育学时。

(三)培训费2000元/人,其中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员1500元/人(含资料费、培训费、场地费等),可在报到当日缴纳现金或刷卡,也可在开班前汇款至学院账号(详见报名回执表),并于报到时提供汇款证明。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请各单位参加培训人员,将报名回执表发至指定邮箱:mayors.cn@163.com。报名回执表可从学院官网下载,报名截至开班前一周。报名人员接到具体培训地点及交通路线的报到通知后,再购买往返机票。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干部学院尹必豪(13366035903)

中 价 协:田祎(15210799007)

班 主 任:张燕(13810650623)

电   话:(010)64926394        

传   真:(010)84975601(自动)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南里二号院

邮   编:100029

学院网站:http://www.mayortraining.org/

学院培训质量监督电话:010-64925116

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