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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福建二级造价师资格考试资格核查有关事项
发布日期:2023-02-22阅读次数:196

关于2022年度福建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拟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及考后资格核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开展福建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闽建人〔2022〕15号)(以下简称“通知”)以及考试工作安排,现对2022年度福建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成绩拟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就考后资格核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单公示

  对2022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各科成绩均合格考生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1)。公示时间为发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省交通运输厅:0591-87077840 87077835(纪检)

  省住建厅:各设区市举报电话及受理点(详见附件2)。

  二、考后资格核查工作安排

  2022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根据“通知”,各专业成绩均合格考生的考后资格核查工作统一由省住建厅委托各设区市住建局、人社局负责,并按《关于2022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后资格核查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核查工作有关要求执行,具体如下:

  (一)核查时间

  2023年2月23日-24日

  (二)核查对象

  2022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各科成绩均合格考生。

  (三)核查材料

  参加考后现场资格核查须携带与报考时所上传所有附件相一致的原件。考生可登录考试报名平台相应考试项目中查询报考时上传的附件材料。

  (四)有关事项

  1.根据《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相关规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后现场核查的考生,按当年度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2.考后资格核查中发现提交虚假学历等证明材料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七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即:“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3.各考区现场核查受理点对疫情防控工作有具体要求的,应从其规定。

  附件:1.2022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拟合格人员名单

             2.2022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后现场资格核查联系表
      原文及附件下载地址:http://jtyst.fujian.gov.cn/zwgk/tzgg/202302/t20230222_6114513.htm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2月21日